法律分析:1、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2、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3、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4、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5、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6、不得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7、不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法律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