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离职不给工资的解决办法如下:
1、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
(1)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4、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仲裁后都服从;
5、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