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债权是优先于职工债权的。
担保债权优先职工债权的原因如下:
1、担保抵押资产并不纳入到破产清偿顺位当中,而是独立于破产财产之外的资产;
2、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在今后应更多地靠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
如果担保债权不能依法实现的话,对金融机构等债权人将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一、破产程序中的行使原则是什么
破产程序中的行使原则如下:
1、破产案件受理后,除行使权利外,还必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破产宣告后,别除人行使别除权的,应当向清算组提出,经清算组审查批准,由清算组清偿债权;
3、清算组在未确定应得赔偿金额的情况下,应单独提取并存款。共有人中有一人破产的,共有物设定担保的,先分割共有物,再行使破产人财产的分离权;
4、除权人请求赔偿外,应当提交证明材料;
5、除权人可以放弃优先受偿权,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可以作为破产债权,按照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受偿;
6、当担保物的价格超过担保债权的金额时,超出部分应纳入破产分配。债权人的债权大于担保财产的价值的,优先受偿后未清偿的部分,可以作为破产债权,按照破产程序受偿。由于破产宣告前是以担保物权为基础的权利,是破产法的独特概念。
二、有担保的债权在破产清算中顺序
对于有担保债权的清偿,如果一项财产有多个债权人抵押的,则按以下规定清偿:
1.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2.如果顺序一样的,则按照债权比清偿;
3.先登记抵押权的优先于后登记抵押权的;
4.未登记抵押权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三、开发商破产时受偿条件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债权清偿顺序如下:1、签订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3、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按登记先后顺序就抵押物或特定物受偿。在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不能从破产企业无担保财产中得到清偿时,可以从抵押物变价款中分出一定比例优先受偿;4、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5、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请求权、消费购房人支付的定金本金(设定优先受偿上限或比例)、劳动债权,包括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职工的补偿金。6、所欠税款及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7、普通破产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