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担保债权会优先于职工债权,因为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清偿为目的,而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权利。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担保物权人可以对担保的财产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