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房东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租房押金应全额退还租客。
但是,给付押金的一方,即租客,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接受押金的一方,即房东,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租房合同违约的,如果是房东违约的,则押金当然应当退还,不过如果租客损坏了租赁房屋或者房中设施的,可以扣除损失后退还;如果是租客违约的,则可以不退还押金抵扣违约金,如果房屋押金大于违约金的,则扣除违约金后剩余的部分应当退还。
租房押金退不退的问题应当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