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省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及计算方式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8114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92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561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42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901元。 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 医疗费赔偿 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 伙食补助费 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元×住院天数 3、 营养费赔偿 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 误工费赔偿 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 残疾赔偿金 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792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342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792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342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792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342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 被抚养人生活费 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4561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901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4561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901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4561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901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4561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901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康复费 12、后期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14、 精神损害抚慰金 :依照伤残级别,酌情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