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审核通过以后接下来的做法如下:
1、算出案件受理费并通知原告缴费,然后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
2、立案时提交起诉状、证据、原告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明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符合立案条件立案庭就会让当事人填写一个证据收据、地址确认书;
4、给当事人开具诉讼费票据,拿着票据去银行交纳诉讼费,交完把其中一联交给法院,立案庭出具受理通知书,就等着送达给对方,领取开庭传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