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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2024-02-19 来源:尚车旅游网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在5天内将起诉书的复印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15天内答辩,通知当事人交换证据,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财产保全裁定,立即开始

3、安排开庭3天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场所、承包人公开审理的事件3天前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通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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