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立案的案件,可以撤诉。但应当区分具体情况。
如果是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案件,则在未开庭之前原告都是可以申请撤诉的。
如果是刑事诉讼,则只有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撤诉。如果是公诉案件,存在以下情况的,司法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1、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受到特赦令特赦,免除刑罚的。
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可以撤销案件的。
申请撤诉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同样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均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