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如锅炉类:外部检验一般需要每年一次,内部检验需要一般每两年一次,水压试验需要一般每六年一次。如起重机械: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机械式停车等设备每两年一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一次。如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