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股票发行审核程序具体如下:前往证券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然后提交有关的申请资料,再由证券监管部门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发行股票,并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制作认股书。公司上市股票发行的关注事项包括:该公司的财务状况、股票的价格和数量、份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