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丘生育医疗费支付什么时间办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商丘市睢阳区(县)南京路东段街道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商丘生育医疗费支付办理材料
1、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
4、生育医疗费用发票;
5、生育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
6、住院病历。
三、商丘生育医疗费支付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四、商丘生育医疗费支付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