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年的违章不是必须要在当年处理。按照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处理该违法行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对记录和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应当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