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承租房里的人不一定有承租权。
承租房屋需要经过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代理人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才能生效。同时,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承租人的身份和住房情况等信息,确保租赁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承租权包括以下方面:
1、使用权: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物,包括对租赁物的支配权和使用权;
2、收益权:承租人有权从租赁物中获得经济利益,如租金、使用权等;
3、处分权:承租人有权将租赁物转租、出售或抵押;
4、维修权:承租人有权进行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以保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5、追索权:承租人有权追索因租赁物导致的损害赔偿和违约金等。
综上所述,承租权是有限制的,承租人在享有承租权的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果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条款,可能会被剥夺承租权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