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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子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

2023-11-21 来源:尚车旅游网

法定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具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去世,子女的直系亲属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而转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限于被继承人有直系或拟制血亲关系的子女范围内,而转继承人没有直系血亲的限制。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部分遗产份额。

法律分析

一、法定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有继承权吗

在法定继承人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子女的直系亲属有代位继承权,所以继承人子女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死亡,或者和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如爷爷死亡后,父亲还来不及取得应继承的遗产就去世,由孙子来继承父亲从爷爷那里继承来但还未分配到手的遗产;而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且不受辈份限制;而转继承人却没有直系血亲的限制,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或其他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4、转继承即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以是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在法定继承人中享有继承权。如果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那么子女的直系亲属有代位继承权。根据继承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权按照这个顺序进行。此外,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定义也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等。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由他们的直系晚辈血亲或子女代为继承遗产。转继承则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处理之前去世,由其他继承人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而转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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