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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员工自行离职违约吗

2023-11-19 来源:尚车旅游网

自行离职不辞而别,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当按照规定向用人单位赔偿所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离职违约金合法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符合劳动合同法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如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竞业协议限制。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会对这一约定予以保护,认定这一约定有效,约定违约金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培训期内离职,员工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吗?

培训期内离职,员工是否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需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培训期内离职,员工违反了服务期规定的,员工就需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2、如果该培训是公司组织的,对新入职员工提供的集体性入职教育与岗前培训的,在此期间离职的,员工是不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

专项培训主要是针对劳动者本人,并且发生实际培训费用,并有相应的费用凭证予以证实。一般情况下,专项培训是用人单位拨专项经费,对劳动者进行一定期限的专项业务技能培训,一般都由第三方进行培训。这种培训,用人单位要开支较大的费用,因此,单位与劳动者要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在约定的服务期内辞职,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入职培训内容一般是公司背景介绍、业务简介、课程体系与品牌课程优势、销售技巧等。

那么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是怎么计算的呢?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来计算,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违约金不得超过损失的30%。

综上所述,如果只是单纯的入职培训的话,那么在培训期离职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所以说如果遇到公司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的时候,一定要区分好自己进行的是哪一种培训,不要因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不仅没有挣到钱,反倒往里搭钱,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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