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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场执行条件是什么?

2024-01-20 来源:尚车旅游网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调查和检查、作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的交付或送达,并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需要遵守相关程序规定。例如,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并应当制作笔录;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在行政机构就职的职员,在发现了行政违法行为存在时,首先需要确定违法的原因、违法行为实施后造成的危害、确定违法者的身份,最后,就可以作出合适的处罚决定了。被罚这若是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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