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情形;经特赦令赦免的情形;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情形;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立案后经侦察后确认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案件就此终结。免于处罚是有刑事犯罪的发生,但因其他法定情形,如行为人不满14周岁或不满16周岁等,作出的一种处理结果。免于处罚的前提是成立犯罪,但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入罪的情况。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方式包括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裁定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