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还钱在以下情形下可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对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这种做法,在诉前或者诉讼活动进行过程中都能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不过,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时是需要提供担保的。胜诉之后债务人依然不还钱并且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的,可以申请法院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