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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2024-02-10 来源:尚车旅游网

法定代表人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共同债务。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可以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2、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并不能免除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还款责任,法定代表人个人仍是借贷关系中的还款义务人。风险提示:一般来讲,在经济社会,奉行的基本原则是“谁欠的债务谁来偿还”。审查的基本原则为审查借款人的名义。在确定借款关系的主体时应当综合签约主体,实际归还部分还款的主体等信息。

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是公司债务吗?

1、通常情况下,以谁的名义借款,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就由谁来偿还。2、但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借款合同,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属于个人和公司的共同债务。并不能免除个人的还款责任,个人仍是借贷关系中的还款义务人。出借人也可以请求公司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个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公司进行追讨。风险提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借款并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案件中,其实际的借款用途往往很难进行查明,也因此,虽然有时候,款项确实被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但无奈出借人并不能够提供相应证据,最终不被法院支持。也难以挽回损失,因此,出借方在出借款项之时,应十分慎重,将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共同作为借款的偿还主体,这样也有利于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

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是公司债务吗

1、通常情况下,以谁的名义借款,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就由谁来偿还,。2、但是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借款合同,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属于个人和公司的共同债务。并不能免除个人的还款责任,个人仍是借贷关系中的还款义务人。出借人也可以请求公司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个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公司进行追讨。风险提示:公司债务的注意事项:1.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2.各种拖欠的模式分析。3.针对拖欠形成的原因,应该采取一下措施纠正和预防。4.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5.充分重视律师的作用。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加入债务的,应当认定为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

1、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加入债务的,应当审查是否具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生效要件。2、若无公司对外担保的决议,或者决议不生效,则认定为个人行为。3、若具有公司对外担保的决议,且相对人善意的,担保合同有效,应认定为职务行为。风险提示:金融机构在接受债务加入时,对债务加入行为审查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公司决议,否则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加入债务的行为只能认定为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金融机构只能向法定代表人个人追究责任,而无法向公司主张权利,影响金融机构最终的债权实现。

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能起诉公司吗

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可以起诉公司。1、通常情况下,以谁的名义借款,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就由谁来偿还。2、但是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借款合同,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属于个人和公司的共同债务。并不能免除个人的还款责任,个人仍是借贷关系中的还款义务人。出借人可以请求公司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起诉公司。3、个人偿还债务后,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向公司追偿。风险提示:诉讼的风险:1、不及时起诉的风险。有财产可供执行要及时起诉,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的为一年)。不及时起诉或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将承担不利执行或丧失胜诉权的风险。2、诉讼主体不当的风险。起诉时应确定好诉讼主体,诉讼主体不当将承担诉讼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3、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诉讼请求不完全,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的风险。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逾期则不予审理,也会导致放弃权利的风险。诉讼标的金额过高,要承担过高部分的诉讼费用的后果。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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