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安置房房主不愿过户,可以先与房主协商,若是协商不成,房主不给办过户,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协助履行过户手续。可以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