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提出由请
本人或户主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拟迁出户和拟迁入户的户口薄及与户口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抖,向拟迁入地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受理
派出所户籍室受理申请材料;
第三步,审理
户籍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迁移条件,且串请材科齐全的,通过。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调取户口迁移人的人口信息,采集录入相关信息,打印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
第四步,确认
本人或户主确认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相关倍息,并签字确认。
户藉民警在迁入户户口簿上打印迁入人员信息,加盖迁入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承办民警章,在迁出户户口簿上,对已迁出人员加羞注销童,在户口迁移人“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页内手工注明迁出时间、.迁往往址,并由承人签章。
合肥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合肥结婚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1.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家属办理的需要提供双方的)
5.合肥户口迁移证
合肥户口迁移办理条件
1.合肥市区内非农户口之间的迁移
2.合肥市户籍人口婚迁
3.合肥农村户口转小城镇非农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