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应提交保单相对应条款约定的理赔申请材料。受理人员有责任定时通知并主动协助理赔申请人尽快备齐理赔申请材料。
2.理赔时应提供单证:除提交保单正本外,还应根据责任类型分别提交以下原始单证及证明材料:
(1)死亡保险金给付申请
a.国家卫生部门所属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和病历材料;
b.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c.如为意外死亡,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死亡证明书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2)残废保险金给付申请
a.国家卫生部门所属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残废证明书和被保险人病历材料;
b.如为意外事故,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3)意外医疗或住院医疗(费用型)保险金给付申请
a.国家卫生部门所属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出入院小结、长短期医嘱以及住院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结算明细表;
b.如因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4)住院医疗(津贴型)保险金给付申请
a.国家卫生部门所属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出入院小结、施行手术者提交手术证明材料,并交查住院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结算明细表;
b.如因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5)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申请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足以认定被保险人身患重大疾病的证明材料,如病理检验报告等。
3.材料交接:受理人员收到理赔申请材料后,应在《理赔材料交接凭证》中签收,注明受理日期后将凭证副联交付申请人,并即时在电脑理赔作业系统登录。
以上是客户在保险索赔时所需注意事项,下面提供保险公司在受理客户索赔时的一般程序:
1、填写《理赔申请书》,告知应提交的理陪材料
2、申请人资格认定,并填写《理赔材料交接表》;
3、不够立案条件,发《不予立案通知书》;
4、简易案件:立案到结案时间3日内;
5、非特殊案件:立案到结案时间10日内;
6、特殊案件:如遇下述情况之一,立案到结案时间可达60日,如超60日,必须上报总公司:
a.申请人未及时通知或举证责任;
b.有关机关的鉴定书、法律文书未确定;
c.有适用免责条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