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早于子女去世时,其配偶通常无权继承他们的遗产。然而,如果配偶在子女去世后,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对于再婚家庭,遗产分配应按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继承人应按具体情况处理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的遗产分配问题。
法律分析
父母早于子女去世时,其配偶通常无权继承他们的遗产。然而,如果配偶在子女去世后,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
一、父亲的遗产儿媳妇有权分配没有
父母遗产儿媳是否有份,要按具体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父母遗产儿媳是没份的。因为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有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如果儿媳对男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那么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
二、再婚家庭遗产分配怎么分
再婚家庭分配遗产时,首先要将被继承人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分割出来,剩余的部分与被继承人的其他财产一起作为其遗产按照其留下的遗嘱分配;
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需要注意对于再婚家庭,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
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割遗产,当然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割。
而且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拓展延伸
丧偶儿媳对公婆有赡养的义务吗
丧偶的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儿媳在婚姻存续阶段也只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并不承担真正的赡养责任。只有子女才对父母具有赡养扶助义务,这里的子女既包括自然血亲子女也包括法律拟制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所以公婆不能要求丧偶的儿媳支付赡养费或者履行其他赡养义务。但是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拥有继承权。
结语
遗产继承顺序和法律规定有关,要依法继承。在父母早于子女去世时,其配偶通常无权继承他们的遗产。但是,如果配偶在子女去世后,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对于再婚家庭,遗产分配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要依法继承,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