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年息24%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的,超过部分无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约定的年息不超过24%的均受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债务,债务人可以自愿偿还,债务人如果不愿偿还法院对这一部分的利息也不予支持;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