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产税不是全国征收,房产税目前还在试点阶段,试点城市只有重庆和上海,其他城市暂时还没有实行。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