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三年劳动合同,一定要工作三年。如果不想再继续工作,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具体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