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建筑服务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第四条 第三款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