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按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发放,由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严重伤情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
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间,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是按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来发放的,由工作单位进行发放,一般是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犯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拓展延伸
工伤期间的薪资支付规定
工伤期间的薪资支付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雇主应当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标准向受工伤的职工支付薪资。在工伤认定期间,职工有权享受工资待遇,即使不能正常工作。根据规定,雇主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工伤期间的薪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在工伤期间,职工的薪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或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工伤期间的薪资支付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拖欠或减少。同时,职工也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伤认定证明、医疗证明等,以便雇主进行核实和支付。总之,工伤期间的薪资支付规定旨在保障受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工伤期间能够获得应有的经济支持。
结语
工伤期间的薪资支付规定旨在保障受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工伤期间能够获得应有的经济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雇主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工伤期间的薪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职工有权享受工资待遇,即使不能正常工作。支付方式可以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或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薪资支付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拖欠或减少。受伤情况严重或特殊情况下,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期间的薪资支付规定旨在确保受工伤职工的生活稳定,为其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