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样构成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
1、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这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包括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等。此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伪造公司印章罪需要的犯罪构成如下: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所谓印章,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刻制的以文字、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竟、专用章,它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民事活动、行政活动的符号和标记。作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印章,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侵犯国家机关的印章不构成本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行为,所谓
印章,是指上述单位依法刻制的以文字与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章或专用章,是上述单位行使管理本单位事务、对外承担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的符号和标记。一般说来,公文要在加盖印章后始能生效。因此
本条仅对伪造上述单位印章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伪造上述单位公文、证件的行为的,则不构成本罪。所谓
伪造,是指无制作权的人,冒用名义,非法制作上述单位的印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