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条和借款条的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3、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
5、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6、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还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一、借条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1、借款人、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
2、借款的金额、借款日期、借款期限、还款日、利息等;
3、借款人签字、按手印。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都是一种书面证据,用于记录借款的存在和借款人的还款义务。但是,它们之间有一些重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记录的内容不同,借条主要记录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的事实,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而欠条主要记录借款人欠债的事实,但通常不包括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具体信息;
2、法律效力不同,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法律证据来证明借款的存在和借款人的还款义务。而欠条的法律效力较弱,通常只能作为参考证据,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来维护借款人的权益;
3、借款人的权益不同,借条可以帮助借款人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出借人按照借条的规定还款。而欠条通常不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如果出借人不按照欠条的规定还款,借款人可能需要通过其他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4、借期和利息的不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5、使用场合不同,借条通常用于记录较大金额的借款,或者需要长期还款的借款。欠条通常用于记录较小金额的借款,或者短期借款;
6、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综上所述,借款条与欠款条的区别在于双方当事人是否有经济往来。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经济往来,借款人向出借人借了钱后,借款人写了一张收据证明自己的借钱事实。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经济往来,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债务,但是存在债务人没有能力清偿无法即时给付的情况下,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欠据证明自己的欠款事实。借款条和欠款条都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