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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一定要办理租赁备案么

2023-09-29 来源:尚车旅游网

房屋租赁合同不是必须要备案的。

当事人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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