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对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制改正的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