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房租房东无权处理租客的东西。因为拖欠房租的行为只是单纯的债务纠纷,房东是不能以此为理由去处理租客的私人物品,擅自处理租客的东西是侵犯对方所有权的行为。正确的做法是,房东催告并经过合理期限之后,租客仍然拖欠房租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下个月不住了还要给房租吗
如果租客在租房期间,出现了拖欠房租的情况,房东可以先找租客了解情况,双方协商处理,适当给予租客一个宽限期。宽限期到了,租客还不交房租,可以催告其履行交房租的义务。最后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双方的租房合同,收回房屋。
二、租房没签合同能否退回押金
(一)租房没签合同,押金是否能够要得回
虽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租客不租房子,正常情况下,要提前一个月告知,让房东有时间寻找下一个租客。租客应与房东协商,寻求退回一部分钱,如果房东不退,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到了租期,不想续租,还能要回押金吗
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租房押金应全额退还租客。
但是,给付押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租房押金退不退的问题应当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租房想提前退,房东不退押金合适吗
依照《民法典》(规定,合同自成立时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一旦签了租赁合同,双方就应按约履行。但根据具体情况,《民法典》中还有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违约一方要承担相应责任的规定。在租赁合同中,如承租人不想承租时,应提前告知房东,让房东有一定的时间再寻找下一家租客,由此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应当予以合理赔偿。就你的房东不退还押金的做法,要看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是否有提前解除合同不予退还押金的约定,有则应以约履行,如无此约定,房东则可根据情况酌情收取违约金,拒不退还押金的做法有失妥当。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租户拖欠水电费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租客拖欠房租水电,该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房东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回拖欠的租金和水电费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