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帮助他人实施犯罪的不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因此过失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责任承担三项原则是什么
追究简单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应当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1、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即尽管行为人只分担了部分实行行为,也要对共同实行行为造成的全部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2、区别对待原则,即在坚持前一原则的前提下,应尽量分清主从犯,在具体量刑时对各共犯人实行区别对待;
3、罪责自负原则。
以下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
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即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
2、故意加过失的情形,二人以上实施共同的危害行为,但罪过形式不同,即一人为故意犯罪,一人为过失犯罪,虽然两人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不属于共同犯罪;
3、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所谓同时犯,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场所实施行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对此应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
4、实行过限的情形,所谓实行过限,即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犯罪行为,这部分过限不属于共犯范畴。
共同犯罪的主体有以下情形:
1、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要求,不会构成犯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构成犯罪的人必须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如果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的,则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二、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哪些要件和条件
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有: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单位;2、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目标;3、各共同犯罪人必须知道自己在与他人配合共同实施犯罪,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三、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是如何认定的
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认定如下:罪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每个共同犯罪者都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意图。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共同犯罪者意识到其共同犯罪行为会危害社会,决定参与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的心理状态。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