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伙诈骗罪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时,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委托律师代为辩护有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律师享有一些其他辩护人没有的权利,并具备更高的法律专业水平和诉讼技巧。从犯的刑事责任相对主犯较轻,但具体处罚视情节而定。诈骗罪同伙也需承担法律责任,任何违法行为都应避免触犯法律法规,否则将接受法律制裁。
法律分析
一、诈骗罪同伙怎么办,会判刑吗?
1、同伙诈骗的量刑
构成诈骗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需要请律师吗
1、一些犯罪嫌疑人家属认为,既然事儿都出了,判不判,怎么判是司法机关的事,请律师也起不了多大作用。其实,有许多案件由于律师的介入,从法律的角度与司法人员探讨沟通,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维护。有的案子在侦查阶段就结案了,有的到了检察院不予起诉,有的在法院被宣告无罪。
2、聘请律师辩护与聘请普通公民辩护主要有两方面的区别:
第一,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些其他辩护人没有的权利,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查阅本案的卷宗材料,向证人调查取证等,而非律师的辩护人不享有这些权利。
第二,作为专业人士,律师的法律专业水平、诉讼技巧一般要高于非专业的辩护人。
3、因此诈骗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辩护,更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主犯和从犯如何处罚
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和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所以诈骗罪同伙也是脱不了法律责任的,同伙虽然不是主犯但是也属于从犯了,从犯的处分一般比主犯要轻,所以任何违法行为都不能去做,哪怕自己不是主犯也不能去干,不然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当然自己也需要具有分辨犯罪行为的能力。
结语
同伙诈骗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同伙诈骗罪的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虽然同伙不是主犯,但仍属于从犯,从犯的处罚一般相对较轻。因此,无论是主犯还是从犯,任何违法行为都应避免,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请大家切勿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辨别犯罪行为的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