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便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工作后应当获得相应的工资款,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