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约定赠与财产离婚不一定需要归还。如果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的赠与协议,赠与的财产已经转移了的,不需要归还;或者已经经过公证或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判确认的,是当然不能撤销的;如果赠与的财产已经办理了产权转移也是不能撤销的。
一、父母离婚财产赠与协议可以撤销吗
父母离婚财产赠与协议一般不可以撤销,除非发现订立财产赠与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法律上规定,离婚财产赠与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将财产归子女所有的,作为父母双方对财产处分的合意,并经国家民政机关确认并备案,若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该协议作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可以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房产赠与书面协议可以反悔吗
房屋赠与后,赠与人如果反悔了,不愿意再将房屋送给受赠人,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
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婚内财产协议没有公证有效吗
公证不是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婚内财产协议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双签字确认后协议生效,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过,经过公证的协议,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同时不能随意被撤销。
比如:赠与合同,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