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有七种情况:确认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非全日制用工、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劳动合同具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纠纷涉及七种情形:
(1)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的纠纷;
(3)劳务派遣合同的纠纷;
(4)非全日制用工的纠纷;
(5)追索劳动报酬的纠纷;
(6)经济补偿金的纠纷;
(7)竞业限制的纠纷。
订立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该内容由 崔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