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建房,但要符合城乡规划,且要履行有关法定程序。
土地管理法的日趋完善,对于农村建房的标准和要求也越完善,想要在农村建房的一定要知道
一、建房
1、农村基本农田不能盖房我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水源的地方不能盖房水源地是重要的自然维护资源,假如在水源地左近盖房,肯定会有各种生活渣滓形成的污染,会影响到水源的质量,所以在水源重地是不允许盖房的。
3、生态资源维护区和大江大河边的保护区不能盖房生态资源维护区里面都有一些宝贵的自然资源,这些都是遭到国家维护的,特别是一些生态资源维护区有着宝贵的动植物,假如在这些区域盖房,势必会毁坏自然生态环境,所以这些中央也是制止盖房的。
4、公路两边的控制区不能盖房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如果你的盖房地点在禁止的范围之内,你是没有权利盖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建控区划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侧起起向外的距离不小下列限值:(一)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米(二)高速公路30米(三)互通立交和特大型桥梁50米。
5、历史文化保护区里不能盖房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单体文物、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这一完整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层次,也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所以是不能随意建房的。如:《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中提到,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重点保护区和传统风貌协调区的详细规划,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都将及时公布。这就是说,属于历史文化名城的居民翻盖自己的房屋,首先看是否在保护规划范围内。如果是在保护规划范围内,也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如果未经同意违反《条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停止损害、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
二、哪里可以建房
1、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2、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2)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3)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4)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5)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6)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三、目前国家并没有出台不让农村盖房的政策,农村不让盖房,应先问清不让盖房的原因。比如未批先建构成违建;在原宅基地上重建房屋造成超占;未按批准面积建房造成超占;宅基地空闲超过两年以上等等。
可以建房,但要符合城乡规划,且要履行有关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