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执行的法院是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劳动仲裁流程包括申请、受理、答辩、开庭、调解、裁决和上诉等环节。双方当事人对调解书和裁决书应按期履行,否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庭应在45天内结案并发出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在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仲裁裁决的执行。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裁决执行的法院是哪里?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仲裁裁决书由法院执行,申请人必须在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2年之内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申请仲裁裁决执行,申请劳动仲裁时,必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庭提出申请,提交书面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机构决定受理的,会在开庭前5天通知申请人,并成立劳动仲裁庭,自仲裁庭成立之日开始计算,45日内需要审结此案,下达劳动仲裁裁决书。
结语
劳动仲裁裁决执行的法院一般是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应由相应的中级法院管辖。当事人应在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的两年内申请执行,依法执行仲裁裁决书。劳动仲裁流程包括申请、受理、答辩、开庭、结案等环节,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当事人应按规定期限履行,如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可受理仲裁裁决执行的申请,劳动仲裁庭成立后,需在45日内审结案件并下达劳动仲裁裁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提起诉讼】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三条 【仲裁案件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