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中举证责任主体如下:
1.医疗事故诉讼中双方都有举证责任。
2.患者方对在该医疗机构就医的事实及受损害的事实举证。医疗机构就其医疗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有无因果关系以及在医疗行为中有无过错担负证明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