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劳动仲裁后不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023-10-01 来源:尚车旅游网

劳动者提前申请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必须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否则劳动者可要求公司赔偿。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证明,可向劳动部门投诉,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必须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主要依据如下: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法对此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后的劳动合同终止确认程序

劳动仲裁后的劳动合同终止确认程序是指在劳动争议经过仲裁后,确认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况的一项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对仲裁结果进行公告,并将仲裁结果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终止确认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和申辩意见,以确保仲裁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劳动合同终止确认程序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合同的终止符合法律规定,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救济措施。通过这一程序,劳动争议的解决可以得到有效的确认和执行,为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提供了保障。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申请辞职,并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必须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仲裁委员会投诉,并要求公司赔偿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拒不向劳动者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劳动仲裁后的劳动合同终止确认程序保护劳动者权益,确保合法终止劳动合同,并提供必要救济措施,为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提供保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法律途径解决。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需要赔偿。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申请,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