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之间没有赡养义务。赡养一般是指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兄弟姐妹之间可以承担的是扶养义务,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的产生需要条件,应该尽到扶养或者赡养义务的父母、子女或者配偶不能尽其抚养或赡养义务时,由有能力的兄弟姐妹来承担扶养义务。
一、遗嘱继承的范围是什么呢
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二、老人再婚后的赡养义务应当由谁承担
老人再婚后仍由其亲生成年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只有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的情况下,才会产生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通常情况下,老人再婚时,双方的子女一般都已经成年了,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不是继父母的赡养人,没有义务承担赡养责任。
三、赡养老人有什么法律规定
我国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其中有如下具体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条是遗弃罪的具体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