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兄弟姐妹间一般是没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在特殊情况下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否则,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赡养弟、妹的义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