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不赡养父母,其他子女可代理父母起诉,共同承担赡养义务。赡养方式根据情况确定,可支付赡养费或照顾父母生活。起诉方式包括以父母名义起诉兄弟姐妹,赡养是法定义务,不得拒绝。问题可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有过错者应受教育。赡养人范围包括子女、配偶、孙子女和具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
法律分析
兄弟姐妹不赡养父母,其他子女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争取权益,诉讼主体的原告方应是需要赡养的父母,其他子女可以作为原告代理参与诉讼。有多个子女的,子女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起诉兄弟姐妹不赡养老人的方式如下:
1、兄弟姐妹不赡养父母,当事人可以以父母的名义起诉不赡养父母的兄弟姐妹;
2、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一般兄弟姐妹不赡养老人可以通过家庭内部协商解决,或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的村或居委会、社区、乡镇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家庭成员有过错的,村或居委会、社区、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赡养人的范围有:
1、老年人的成年子女,包括亲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老年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的义务;
3、老年人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通常仅当老年人的子女先于死亡或者缺乏赡养、扶养能力时。孙子女、外孙子女才应承担赡养义务;
4、与老年人具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
结语
兄弟姐妹不赡养父母,其他子女可以代理原告方参与诉讼,共同维护父母的权益。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包括定期支付赡养费、关心照料父母生活、承担医疗费用等。起诉兄弟姐妹不赡养老人的方式包括以父母名义起诉和强调赡养义务不能附加条件。解决兄弟姐妹不赡养老人问题可通过家庭内部协商或调解组织介入。赡养人的范围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孙子女和具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