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仍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由父或母抚养。成年子女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赡养费。赡养义务包括给付赡养费、扶助父母、经常看望父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律分析
一、子女对离婚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1、父母离婚后,子女还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
2、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3、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及赡养义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款,【离婚后子女的抚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二、赡养义务具体内容有哪些
1、赡养义务的具体内容包含给付父母赡养费,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给予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还需要经常看望探视父母,对父母给予关照与爱护。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4、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5、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结语
离婚并不解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无论父母离婚后由谁直接抚养子女,子女仍然是双方的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同时,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也有义务给予赡养费。除了经济支持,赡养义务还包括常常探望、关心和照顾父母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