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直接没有赡养义务。
兄弟姐妹没有赡养义务。有赡养义务的是成年子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应当抚养未成年弟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综上所述,兄弟姐妹没有赡养义务。有赡养义务的是成年子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应当抚养未成年弟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