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要取消,可以向人民法院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的内容,调解书不生效,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签收生效之后要取消,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