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加班费不以正常上班时间定,应该这样算: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标准工时制是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 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超出的部分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一般每天加班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 加班费按平日工资的150%支付给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